(图注:古浪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古浪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药品领域的专项检察监督活动。
在检查活动中发现,县城及部分乡镇蛋糕店和面包坊等食品加工小作坊生产的面包、蛋糕等食品未标注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食品信息,部分食品店有出售过期变质食品的行为。部分药店存在在执业药师不在岗时向群众销售感冒灵颗粒、金嗓子喉片、小葵花小二柴桂退热颗粒等OTC甲类药物。根据相关规定,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应当负责处方审核和监督调配,向公众提供合理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同时负责收集反馈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等药学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的违法经营行为对群众生命健康造成安全隐患,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检察机关发现上述问题后,及时向监管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监督检察建议,建议依法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规范食药品生产经营活动,确保食药品安全。同时监管部门加强了日常监管和抽查频次,全面规范了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落实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了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从源头上保证了食品小作坊加工食品的质量安全。
古浪县检察院将持续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以食品加工小作坊、零售药店为切口,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独特治理效能,督促政府、市场监管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发挥职能优势,促进食药品安全协同治理和诉源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通讯员:张学清)
亚洲卫视报道